保卫处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8-07-09
1.传达贯彻党和政府有关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组织实施。
2.对全校师生员工进行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防范意识,提高警惕,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3.维护校内治安秩序,做好校园巡逻,同一切危害学校治安秩序的行为及刑事犯罪活动作斗争。
4.处理一般治安事件。协助公安和国家安全机关查破政治、治安、刑事案件,协助公安、国家安全机关做好对重大事故、案件的调查取证和保护现场工作。
5.建立健全各级治安保卫组织,维护校园及校园周边地区的治安秩序和治安环境,配合地方综合治理部门,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做好校内外来人口的管理。
6.制定并落实防火责任制,定期组织防火检查,负责全校防火宣传教育,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维修,自愿消防队员的培训。
7.维护校内交通秩序,做好交通法规宣传教育,合理规划设置校园交通标志,对校内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进行安全检查,协助处理交通事故和违章事件。
8.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工作,防范敌对势力和非法宗教组织进入校园进行渗透活动。
9.负责做好学校反恐防暴工作的人防、物防、技防准备,确保各项反恐防暴预防措施落实到位。
10.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内部纠纷的防范调解工作,维护学校的安定团结和稳定。
11.负责全校集体户口申报、变更、管理工作,集体户口人员身份证的申领、换发、补发工作。
12.完成校领导和公安、安全机关、地方综治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