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寒假将至,现就做好学期末校园安全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学期末校园安全检查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绪,切实加强对安全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本单位的安全检查工作,亲自参与检查,分管领导要带队检查,做到责任到人,检查到位,彻底排查安全隐患。
二、检查范围:本单位办公场所、会议室;本单位负责管理的实验实训室、琴房、舞蹈房、体育馆、图书馆、仓库及其它场所;本单位学生宿舍。继续教育学院要做好各类合作办学方办公场所、教学场所、学生宿舍的检查;后勤服务总公司要做好春晖校区配电房、食堂、浴室等场所的检查;保卫处要做好春晖校区消防、监控设施的检查。后勤服务总公司和保卫处要监督高教后勤公司做好济川校区相关场所和设施的检查。
三、检查要求:1月17日上午,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以防火、防盗、防自然灾害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本单位整改不了的隐患要及时向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报告,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检查完毕后认真填写《每周安全检查记录》,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将记录本于1月17日下午下班前送交保卫处(济川校区交行政楼D2125,春晖校区交传达室)。
四、1月17日下午,保卫处、后勤服务总公司、学工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图书馆等单位要对校园内安全重点部位进行联合检查,确保寒假期间校园的安全。
泰州学院
2016年1月16日
苏公网安备 321202020100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