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机动车认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11-05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非机动车通行、停放秩序,落实校园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保卫处在2026年10月1日前整治中暂存了一批电动自行车、自行车。现将车辆集中领取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领取对象
前期我校整治暂存的电动自行车、自行车的所有人(本校学生、教职工)。
二、提交领取表格集中领取时间
2026年11月5日—2026年11月13日
(工作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30—17:00)
三、领取地点
保卫处(明达楼D2125办公室)
四、领取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校园凭证:在校学生携带学生证或 校园卡界面;教职工通过校园卡界面或oa界面;
2.车辆权属证明(如有):购车发票、合格证、付款记录截图等任意一项,用于核验车辆归属;
3.车辆钥匙;
4.现场填写《泰州学院非机动车领取表》(保卫处现场提供,也可自行下载附件打印)。
委托他人代办:需携带车主身份证、代办人有效证件以及上述车辆权属材料。
五、办理流程
1.填写领取表,领取人、经办人签字确认;
2.核对车辆品牌、颜色、车架号、电机号等信息;
3.查验确实是领取人车辆完成放行。
六、重要须知
1.自行车核验信息无误后可当场领走;电动自行车领取后可停放校外或自行处置。
2.严禁冒领、伪造购车凭证,一经查实,学校将依规处理,涉嫌违法的移交公安机关。
3.集中领取期限结束后,仍未来办理领取手续的车辆,视为车主自动放弃,学校将依法统一处置(2026年10月1日前暂存车辆)。
七、附件
附件1:电动自行车认领车辆信息(2026年10月1日前暂存车辆).pdf
附件2:自行车认领车辆信息(2026年10月1日前暂存车辆).pdf
苏公网安备 32120202010057号